收寄快件非实名将被追责 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2017-05-16 09:35:52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5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的决定已经正式施行,新修改的《办法》明确了对寄件人不遵守关于实名收寄和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规定的处罚。
新《办法》规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完整填写快递运单,按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遵守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寄件人不遵守关于实名收寄和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快递企业未使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对寄件人身份和交寄物品进行信息登记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新增的规定还包括:“第三方代办快件收寄的,应当建立并执行实名收寄和收寄验视制度。”“采取加盟制经营的品牌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其加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加盟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品牌快递企业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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