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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关注福州:福州出台轻微污染天气响应新举措

2017-01-27 11:30:16  来源:福建日报

  今后,出现轻微污染天气,福州市将马上响应,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工地管控等举措。近日出台的《福州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守护“福州蓝”又有新举措。

  办法规定,当全市连续6个小时AQI(空气质量指数)均值在60-80区间,或预测未来2天AQI小时均值可能超过80时,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三级响应;当全市连续2个小时AQI均值在81-100区间,或预测未来2天AQI小时均值可能超过100时,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二级响应;当全市连续2个小时AQI均值在101-150区间时,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一级响应。

  三级响应包括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加强大气巡查,强化重点区域清洗和洒水作业,加强渣土运输的路面巡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各区出动洒水车实施降尘并加强巡查等五项措施。二级响应在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密洒水车作业频率,并加强大气重点污染源巡查,加强马尾港煤码头、煤堆场、散杂货堆场的抑尘措施,同时要求在交通高峰时段增加重点区域交通路口警力配置,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等。

  启动轻微污染天气一级响应时,除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还要求市区所有拆迁工地停止作业,同时加强其他在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每2小时出动一次洒水车实施降尘;强化市区所有道路的清洗和洒水作业,保持重点区域道路湿润;开展渣土运输路面巡查;加强大气重点污染源巡查,强化锅炉在用企业、加油站、排放废气的工业企业的监管;启动城区治堵专项行动。

  在近日环保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福州名列第五(在省会城市中仅次于海口市排名第二)。此次出台的《办法》旨在提高轻微污染天气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力保实现2017年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保八争四”的目标。(记者 段金柱)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