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福州评选“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最美阳台”等

市民和单位可以认养认种认捐树木

2016-11-18 07:28:5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单位、小区等这样“选美”

  根据我市出台的《“全民动员、绿化福州”活动优秀评选奖励办法》,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学校、部队、家庭等均可申报。

  参选单位、住宅小区或楼盘,应重视园林绿化建设,植物生长茂盛、无枯枝残枝、绿地率达标、具有鲜明榕城特色、养管到位等。

  参选家庭阳台,种植的植被应绿色节能、经济实用,绿色植物花卉枝繁叶茂,阳台环境整洁卫生,不影响邻家采光,各种物品严格固定,防止坠落。

  申报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县市区“全民动员、绿化福州”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经初评后,符合标准的项目将向市工作小组推荐。市工作小组将组织园林专家和市民,采取实地考察、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评选。市政府将对获得“花园式单位”“花园式楼盘”“花园式小区”和“最美阳台”的单位、企业、小区及家庭颁发奖牌奖金,并通报表彰。

  个人或单位

  可认种认养认捐

  此外,我市还出台《“全民动员、绿化福州”活动认种认养认捐管理办法(试行)》。有意愿者可向各县市区“全民动员、绿化福州”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自愿签订认种认养认捐书面合同。

  单位或个人认种、认养树木费用标准为每株1000元以上,具体由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100元为基数接受社会认捐。以上费用均需一次性缴纳完毕。个人认种认养认捐1000元以上、单位1万元以上,可获各县市区“全民动员、绿化福州”工作小组颁发的证书,并可悬挂冠名标志牌。

  认种认养认捐活动每两年一次。单位、团体认养树木期限为3年,个人认养树木期限为1年,期满可以续养。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