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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开小车和出租车刮擦 未经车主同意定损结案
2014-07-26 14:59:53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海峡都市报讯 一个月前,福州王女士驾车和一辆福州公交出租车公司的士刮擦。到快处中心查勘后,的士负全责。但是王女士称,对方在自己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就已经结案。

  昨日,公交出租车公司称,公司内部还未结案。保险公司表示,此案可再次查勘,追加赔付。

  出租车公司曾要求当天结案

  6月29日上午,王女士开车和一辆出租车刮擦。王女士说,快处中心认定出租车全责,她的车损坏价格是400元左右,但具体的价格需要到4S店做二次勘查。

  当天下午,公交出租车公司负责理赔工作人员致电王女士说,保险公司要求24小时内结案,让她当天下午到4S店结案。“当天是周末,车又坏了,我就没去4S店。”王女士说,事后她到4S店,被告知车辆维修费要1000多元。令她疑惑的是,没有经过她同意,公交出租车公司已经按照400元左右的价格结案了。

  保险公司称可再次查勘

  昨日,公交出租车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赔偿相关事项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的,快处中心定损之后几天,车主并没有到4S进行二次勘查。保险公司按照快处中心的定损,将400多元费用赔付给公交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说,公司并没有将此事了结,车主提出异议后,公司已与她取得联系,将尽快将处理这件事。

  中银保险公司负责人称,他们是公交出租车公司投保的,直接对公交出租车公司负责。若对方车主提出异议,可用重新开案,再次进行勘查,追加赔付。目前,保险公司已与维修方协商完毕,与双方沟通之后,就可以按二次勘查的结果进行赔付。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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