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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林城市花园房产证办不了 系因业主“欠费”
2014-07-23 10:13:38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州晋安区香樟林城市花园少数业主房子买了七年,还没拿到房产证(详见:地产商“失踪” 榕香樟林城市花园房产证办不了)。昨日,开发商福建香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回应,称这部分业主拿不到产权证有两个原因:一是拒绝在产权登记时补齐面积误差的钱;二是长期欠缴物业费。

  福建香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女士说,截至目前,香樟林城市花园八成的业主都已办理了房产证,剩下的少数业主正式发票也都开好了,开发商一直等他们上门领取办理房产证。

  周女士说,这部分业主办理不了房产证,有一些是因为不想补齐面积误差的钱,面积误差款总共有一百多万元。据了解,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要据实结算房价款;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3%以内的误差面积,由买房人掏钱补齐。

  “我们的房子面积误差都在范围内,但有的业主就不想据实补齐差价,因而迟迟无法办理房产证。”周女士说。

  还有一些业主是因为欠缴物业费。开发商提供的物业收费清单显示,有几十户业主长期欠缴,最多的拖欠了5年多,为此总计产生物业欠费及滞纳金一百多万元。周女士说,公司要求,业主如果想办理产权证,须先缴清所欠的物业费及补齐面积差款项。

  福建香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业主可前往小区物业处咨询办理产权事宜,物业处及售楼部电话:87985931,公司总部联系电话:87719788、87723379。

  但林先生对物业费一事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当初交房时,就被要求缴纳了1.9万元的公共维修基金和3000元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后来他认为这两笔费用收得不合规范,“公共维修基金应该直接交给房管局,而管道燃气初装费要地产商自行负担。”林先生说,这笔钱放了这么多年,足够抵物业费了。

  对此,周女士说,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公共维修基金、管道燃气初装费都是必须交纳的,而且这两项费用和物业费性质不同,不可混为一谈,业主享受了小区的管理服务,就应该交物业费。

  (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 周锡银)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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