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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证为幌子伪造证书忽悠同行 法律工作者被公诉
2014-06-11 07:03:12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6月11日讯  吴某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在福州一家法律服务所工作。十几年前,吴某与泉州人王某结识,并通过王某认识了林某。

  2012年年初,王某让吴某帮他向省司法厅申请办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并给了吴某一些费用与相关材料。过了几天,王某让吴某为林某也办一本证。吴某明白王某与林某不符合办证条件,可还是答应帮忙。

  2013年5月,吴某花2800元通过假证贩子伪造了王某与林某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并在假证的执业机构上填写“福州中心法律服务所”,并伪造了盖有“福建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册专用章”的收款收据交给王某。

  2013年5月,王某又找到吴某叫他帮自己的亲属办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吴某按照老办法又伪造了一本证书交给王某。

  鼓楼区检察院介绍,吴某以办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及进行年度注册为幌子,先后在泉州等地收取王某等人1.7万元。

  2013年8月,王某与林某在泉州承办一件民事侵权责任案件,诉讼过程中,法官发现他们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没有注册登记,该案中止开庭。王某怀疑吴某造假,便到省司法厅查询证件真伪,发现两本证都是假证。省司法厅向公安机关报案,吴某不久之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日前,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苏一仙)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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