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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风亭路因拆迁延误6年 谈妥补偿款住户同意交房
2014-10-10 09:44:45  作者:阙文龙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省食品公司:该住户曾多次承诺退还房子

  对于补偿款协商无果,省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倪先生介绍,公司多次与701单元住户郑先生协商住房清退。郑先生租用位于观风亭街56号公正新村4座701单元住房,其1996年年初申请停薪留职时,曾承诺1998年返回,如超期未归,承诺退出701单元房子;2002年7月,郑先生和他的妻子陈女士再次郑重承诺,在2003年7月退出省食品公司701单元房子,如不履行承诺,愿承担一切责任,在此期间食品公司可另行安排他人。倪先生也向记者出示了郑先生2002年7月10日做出的承诺书。

  “2002年12月,郑先生与省食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买断工龄,并一次性领取补偿30518元,郑先生妻子陈女士在工作单位已申请并领取住房补贴,属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按房改政策,郑先生必须将该套住房退还给省食品公司,但郑先生至今未退还。”倪先生说,省食品公司依据房改政策以及郑先生对省食品公司所作出的两次承诺,要求郑先生退房,食品公司按政策规定标准给予住房补贴。

  住户:房价涨了应补偿50万元

  “公正新村4座是省食品公司1995年建的单位集资房,我当时交了1.5万元集资款,并花了钱装修和日常房子维护,现在房价都这么高了,省食品公司应该给我补偿50万元。”住户郑先生说。

  郑先生介绍,由于701单元房子属于加盖的,没法办理产权证,导致他一直无法取得701单元房子的所有权。曾有一次单位叫他出资3万元,701单元房归他,但他当时只愿出资2万元,最后与单位省食品公司没谈成,他至今对此有些后悔。

  在谈到为何把高龄父母搬到701单元房子居住时,郑先生说,省食品公司还没有给他补偿款,他担心房子没人住,就被人拆掉了,安排高龄父母住到701单元房也是无奈。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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