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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孩子竟能充值千元玩游戏 家长要求退款遭拒
2013-09-11 07:11:26  作者:李俊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才11岁的孩子,花1800元给游戏账号充值,经营者居然允许。”9日,连江的孙先生向连江县工商局投诉,称孩子私自在阿彬电脑店给游戏账号充了1800元,事后自己要求店方退钱,遭到拒绝。工商人员对此事进行调解后,店方退给孙先生500元。

  据孙先生介绍,这几天,他发现家里的现金少了2000元,孩子称把钱拿到学校附近的阿彬电脑店给游戏账号充值。

  “这么小的孩子消费这么多钱,店主不阻止,太不负责了。”孙先生认为店方应该退钱,却遭到店方拒绝。

  工商人员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11岁的小孩充值上千元玩游戏,已经超出了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电脑店对此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电脑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孙先生小孩玩游戏已经消费了一定金额,现在只能退还500元。孙先生同意了。

  工商人员还对电脑店经营者陈某为未成年人进行大额充值的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规范经营。

  (福州晚报记者 李俊 通讯员 李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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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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