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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租船强收“保护费” 罗源渔霸8天敛财1万元
2010-08-24 21:45:06  作者:徐文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一伙18岁到24岁的男青年为了“赚钱”,凑份子租船在罗源湾海面拦截渔船,通过恐吓、威胁、殴打等方式收取“保护费”,不到8天收取1万余元。日前,罗源边防大队一举端掉这一敲诈勒索团伙。

  “不给钱就别想继续在这里做买卖,信不信我现在就拆了你的船?”7月3日,罗源湾廪尾海域海面上,在海上贩卖江漓菜为生的钟某、林某、余某、张某等几户渔民,遭到几名年轻人的勒索,金额数十元不等。

  接到报案后,罗源边防大队新澳边防派出所民警在海上蹲守四天四夜,终于在7月10日早上,在这伙人收取“保护费”时,将他们当场抓获。

  经查,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纠集尤某、陈某、魏某等5人,以收购海产品为幌子,控制进出码头岙口,强行向过往渔船按吨位索要20元至50元不等的摊位费。他们采取恐吓、辱骂、非法扣押渔船导航仪器及出海船舶证件等手段,迫使渔民不得不缴纳“保护费”。7月3月至7月10日,该团伙敲诈勒索钱财达1万余元。

  林某、陈某等被抓后,还交代了去年8月份至12月底,他们伙同郑某驾驶小舢板,到罗源湾牛坑至亭下海域对过往运菜船收取“保护费”的情况。由于郑某在逃,边防官兵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日前,郑某在宁波落网。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王伟 黄恒敏)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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