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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交通事故2死1伤 肇事者不认可“逃逸”指控
http://news.fznews.com.cn    2009-6-2 16:05: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最近,闽清县坂东镇坂中村拖拉机驾驶员刘某仁,因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造成二死一伤,被警方拘禁,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但是,刘某仁亲属及坂中村不少群众纷纷反映,在事发当时,刘某仁及时向110报警,并留了电话号码,当天晚上办案人员就找他做了笔录了,直到第二天早上遭到拘押。鉴于此,刘某仁在本案中应当算“自首”,或至少有“自首”情节,警方将之届定为“逃逸”,大家表示不理解。

  据了解,今年4月10日晚上7:30左右,在福州读中专的闽清县坂东镇仁溪村学生某某,骑一摩托在坂东镇中心镇区的湖头街兜风,摩托的后座搭乘三个人,二女一男,都是年轻人,其中一女,也在福州读中专,明显挤,超载,结果在湖头街某处摔了一跤,其中一女摔破点皮,轻伤,在路人的劝解下,再也不愿意坐在摩托后座,而是选择自己一个人在街上逛,不久就回家了。事实证明,也正是这样,这个女孩当晚自己救了自己一命。

  轻伤女孩独自离去后,该摩托后座只搭乘一男一女,显然不象刚才那样挤了,但按照交通法规,仍然是超载。可能也正是因为车身不象刚才那么挤了,因此,摩托重新启动后,以较快的速度奔驰在湖头街,并向湖头街正前方的坂东街疾驰而去。结果,在坂中村路段的坂东街一岔道,与刘某仁驾驶的正在左转弯的载货拖拉机“亲吻”,与“庞然大物”拖拉机相比,摩托显然特别“苗条”,又在快速行驶中,刹车不及,一下子翻倒在地,摩托车前座、后座上的二男一女,顿时随车重重摔到地上,满身是伤。可是,根本想不到的是,就在这时,一辆小轿车疾驰而至,看到这状况,赶紧想刹车,但已经来不及,结果小轿车在惯性的絷动下,直冲向摔倒在街中央地上的那二男一女,从二男一女的身上搌过,其中一男,当场毙命,另外一男,重伤在地,失去知觉。坐在后座的女孩,被小骄车搌后,仍然头脑清醒,并用手机拨通家人的电话,可是,还没讲话,就晕厥过去,紧急送到距离事发地点仅几百米远的坂东镇六都医院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香消玉殒。

  据坂中村群众介绍,事发后,肇事者,也即该载货拖拉机驾驶员刘某仁,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留了电话号码,当天晚上,调查人员还找他做了笔录了。由于刘某仁认为“人死在小轿车底下,小轿车要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第二天早上,他仍然没事似的出车在外兜生意,交警人员由于找不到刘某仁,认为他“逃逸”,便根据他留下的电话号码,假意打手机给刘某仁,称要请他帮忙运沙石,工钱面谈,毫无防备的刘某仁,在案发后的第二天,也即4月11日上午10:00左右,在前往与交警谈运输沙石料“生意”时,被交警控制。同时被拘的还有该小骄车驾驶员。

  该拖拉机驾驶员在报警后,因错误认为“人死在小轿车底下,小轿车要承担全部责任”,因而在报警并稍作现场处置后,离开了,在第二天早上仍然没事似的出车,因此,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但据村民及法律界人士介绍,由于在事发之时,刘某仁及时向110报警并留下联系的电话号码,当天晚上,有关人员还找他做了笔录,因此,其行为有“自首”情节,交警不根据这些事实酌情考虑,将之届定为“逃逸”,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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