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因怀疑物业乱收费,业主把车停在小区外围,但又担心车无人看管会遭人破坏。13日,家住晋安区金诺大厦的陈女士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 今年7月,陈女士把车停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并向物业交纳了370元的管理费。没过几天,陈女士却在小区门口保卫处看到福州物价局收费标准上写着“停车包月政府指导价70元”。 陈女士便开始怀疑物业乱收费,看到不少业主把车停在了小区的围墙外,8月初,她也开始把停在小区的围墙外。“收费标准上是明明写着70元,物业为什么收370元?”陈女士疑惑不解。 在该小区的外围,记者看到,的确有不少车停在小区的外面,但附近并没有任何准许停车的标志,周围也没有人看管。“停在外面,没人看管又怕车会遭人破坏。”陈女士担心地说。 随后,记者联系小区的物业福州恒通物业有限公司。1位聂姓工作人员表示,收取的370元中包括70元的停车费和代开发商收取的300元租金——由于一些业主没有买地下停车场的车位,开发商便把停车位租给业主使用。 小区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停车费是一种管理费用,而场地费是一种使用费用。在小区内,停车费是物业根据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公共场地的停车秩序进行有偿服务,是行使物业管理权的一项收益,该小区收取70元的停车费符合价格部门批准的标准。而场地费则是行使土地使用权的一项收益,目前尚无标准。
(福州日报记者 昌利君)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