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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路有禁停标志,临时停车会被处罚 |
福州新闻网综合讯 “不临时停车让同事下车,同事不乐意。临时停车给同事方便,自己要吃罚单。”福州市一家事业单位的司机许先生最近因在杨桥路临时停车被开罚单而感到很苦恼。与许先生有同样苦恼的还有不少司机。
许先生说,今年5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6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二十元罚款。这是否意味着临时停车不会被罚款?
福州的陈先生也有因为接送孩子上学临时停车而被连开了13张罚单的经历,他因此总共被罚了数千元。他也疑惑不解,这个新的条例实施后,是否也允许车主在学校接送孩子时临时停车?
昨日下午,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上述问题做了解答。
禁停路段
临时停车易被罚
“临时停车”是指机动车驾驶人,不离开车辆,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短暂停留。
福州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许先生是在杨桥路畅安大厦附近被电子警察拍到的,该路段属于全路段禁停。在那里临时停车,司机会因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而被处罚150元。
该负责人还透露,目前在禁停路段和禁止标线处都有探头,“如果临时停车被探头拍到,就按‘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处理。这也是目前临时停车被处罚的主要原因。”学校周边
临时停车也会挨罚
据了解,福州市区内的中、小学门前都是禁停路段,是不允许临时停车。
该负责人解释,学校周边都设立有免费停车位。家长开车接送孩子时,需把车辆停在车位内,接送完孩子后立即离开,这样车主也不会吃罚单。
三种特殊路段
也不允许临时停车
该负责人称,在市区内不允许临时停车的还包括三种情况:(一)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使用上述设施的除外;另外,他还强调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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