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市消委会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台胞消费者在福州某酒店消费时手提包被盗而引起的投诉纠纷。这是5月18日福州市消委会和台北市消保委共同签署了《福州——台北消费者保护合作意向书》后,市消委会根据意向书合作精神处理的首起投诉案件。
6月10日,台胞张女士致信福州市消委会投诉称,今年6月1日中午,她与朋友到福州某酒楼就餐,当时酒楼服务员没有给她迟来的妹妹套上椅套。此后,她妹妹放在椅子上的皮包不见了,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400元、小灵通一部、MP3一个。她们向酒楼服务员反映,但服务员和酒楼主管没什么反应,她们只好报警。事后,她们跟酒楼协商赔偿时,发现酒楼方面态度冷漠且没有诚意。
在接到张女士的投诉后,福州市消委会根据今年“5·18”与台北市消保委共同签署的《福州——台北消费者保护合作意向书》中的规定,迅速启动闽台消费纠纷“绿色通道”应急调解程序。
即日,市消委会召集双方协商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消委会提出,一是酒楼服务方面有瑕疵,给小偷造成可乘之机;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酒楼在发生第三者(小偷)伤害时,没有主动协助消费者报警,存在服务不到位。消费者作为成年人,存在看管不善的过失,建议双方协商解决。经调解,酒店同意向消费者补偿人民币1000元,并赔礼道歉。
1日,福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就是他们签署《合作意向书》后,根据合作精神处理的首起案件,具有很典型的指导意义。
(福州晚报记者 周元强 通讯员 陈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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