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5月23日,本报报道了位于五一中路原省家电公司办公楼6层楼房“长高”的事情。记者3日再次来到这里,看到该楼顶层已停止施工。
该办公楼改造项目负责人薛先生告诉记者,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省家电公司的高度重视。公司立即让施工队停止了施工,并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整改。
据了解,这幢大楼原名为交电大楼,是省家电公司和市交电公司共有的办公地点。对于本报5月23日在报道中提到的“丁先生称该大楼系省家电公司倒闭后,转卖给了福州聚春园集团”的说法,省家电公司特致函本报,称其公司并未倒闭,也未转卖。公司为了扩大企业发展规模,提升企业知名度,已将办公地点搬迁到鼓楼区仙塔街津泰商厦,并将原来办公点租给了聚春园集团。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实习生 陈威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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