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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院对两起贩毒案进行公判 两人被判无期
2008-06-24 20:00:57  作者:法院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3日对两起贩毒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据介绍,赖某于2007年10月间,在福州市某大酒店等地点将155克的海洛因贩卖给被张某等人,张某除自己吸食外,还将其中的13.8克贩卖给他人。

  杜某在福州通过银行收款,将毒品海洛因用塑料袋包装后,采取寄“的士”出租车或公共班车送货的方法,将海洛因贩卖给闽清、永泰等地的吸毒人员,共计贩卖海洛因达247.5克。福州中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赖某、杜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案七名被告中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八年不等。

  (福州新闻网通讯员 邱何娟)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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