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6月12日10时05分报警人称在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工业区某食品有限公司顶楼有人想跳楼,刚值完6月11日看押晚班的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林明汉同志得知警情后,不顾疲劳只身来到现场,得知少妇何某某(重庆人)与工厂老板在节假日发放加班费认识上存在偏差,发生劳资纠纷,才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原来,5月1-3日工厂统一放假休息,5月4日工人正常上班,恰巧5月4日是星期天,何某某认“死理”,说星期天上班,当天老板除发正常的工资外,还应发加班费,而工厂老板则认为自已按政府要求执行节假日规定,5月4日属正常工作,不应发加班费,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何某某采取过激行为爬上四楼楼顶欲寻短见。民警林明汉了解了情况后,一边组织群众在地面采取保护性的措施,一边与少女讲道理、做工作,有什么问题,相信民警会给处理好。在林明汉同志的再三要求下,何某某终于同意下来,后在林明汉同志协调下,老板补给了何某某38元钱。因此才避免一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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