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外地来榕打工的齐先生,在给盖山镇照屿村一户人家做木工时不慎从三楼摔下,造成右脚后跟骨头碎裂。然而雇主在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对齐先生不闻不问。齐先生找遍了亲戚朋友,终于凑够了手术费,但后续的医药费该如何解决让他十分犯愁。
7日,齐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43岁,来自重庆。今年4月11日,他被盖山镇的林先生介绍到该镇照屿村的一户陈姓人家中做铺设木板和倒水泥的工作。当天上午10点左右,齐先生在铺设木板时,由于右脚所踩的砖头出现了松动,他从三层楼摔下,而当时齐先生并没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事情发生后,一同做工的林先生和雇主陈先生立即将他送往福州市第二医院骨科治疗。医院诊断结果为右脚后跟骨头碎裂,腰椎也摔出了毛病。
齐先生说,他的右脚肿得很大,腰部也疼痛难忍,住院后只能躺在床上。由于没有足够的医药费,雇主不愿意出钱做手术,他的右脚伤势耽搁了10多天。最后实在疼得受不了,齐先生才找亲戚朋友四处借钱。5月5日,医院为齐先生动了右脚手术。在这期间,齐先生自己支付了约14000元的医药费。如今,齐先生的腰部还是疼痛难当,而手头的费用只能够再维持两天,"不晓得要在医院住到什么时候,接下来的医药费也不知道怎么解决。" 可以借钱的老乡也都借遍了,为此,齐先生十分发愁。
住院初期,林先生和雇主还到医院探望过齐先生几次,并共同支付了4500元的医药费。然而4月20日之后,他们便对他的伤情不再过问。"找雇主,雇主让找介绍人。找介绍人,介绍人说要雇主负责。"齐先生说,两人总是相互推脱责任,他多次打电话给他们,但都无人接听,去雇主家找人也吃了闭门羹。
随后,记者联系了介绍人林先生。林先生称,他也是打工的,只是受雇主之托,找到了齐先生,他当时曾提醒齐先生要注意安全。由于家中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自己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已经尽到了责任。
记者又拨打了齐先生提供的雇主陈先生的手机,但是接听者否认自己是陈先生,并称没有雇佣过齐先生,对齐先生摔伤一事也不知情。林先生对雇主陈先生的话十分不满。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福建法律咨询网首席律师蔡思斌。蔡律师认为,齐先生是在受雇工作期间摔伤的,虽然他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雇主对此必须承担大部分责任,齐先生自己也必须承担小部分责任。针对雇主否认齐先生摔伤的情况,蔡律师表示,只要有人能够证明他确实被陈姓雇主雇佣,且是在工作过程中摔伤,齐先生可以要求雇主进行赔偿,并支付医药费,如果雇主拒绝,齐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
(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实习生 林音)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