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第二批专项奖励补助资金已全面下拨至各县(市)区,对2007年第一、二批通过省级验收的25个镇、462个村进行奖励。
为防止垃圾回潮,部分县(市)区对通过验收的镇、村进行“回头看”,对硬件设施到位、环境良好、长效保洁机制落实到位的,下拨奖励补助资金;对硬件设施破损、保洁不力、垃圾出现回潮的,勒令立即整改,在整改到位后下拨奖励补助资金。
(福州日报记者 张翔 通讯员 杨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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