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5月16日,福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工商局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了市区、城郊的酒楼、饭店等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省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50多只。闽侯县森林公安机关也查获了省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156只。
16日,福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工商局联合组织了18名执法人员,对福州六一路旧花鸟市场、福州花鸟市场、左海花鸟市场、洪山桥桥下农贸市场、晋安宦溪、闽侯旗山脚下的酒楼、饭店、野味馆、“农家乐”等28家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其中在六一路旧花鸟市场内查获丝光亮鸟、算命鸟30多只,在左海花鸟市场附近的一家酒楼内还查获了棘胸蛙20余只。
5月16日,闽侯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对闽侯上街、竹岐、荆溪等乡镇的野味馆、“农家乐”等29个场所进行拉网式的突击检查,其中在7个场所中查获省级以上野生动物眼镜蛇10只、棘胸蛙146只、查获山麂肉7.5公斤。
(福州新闻网通讯员 王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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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飞鹰行动”以来 查获2000只野生动物
福州新闻网讯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福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决定于2008年3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代号“飞鹰行动”。
从福州市林业局获悉,截止5月16日开展“飞鹰行动”期间,福州市清理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68个,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95处,捣毁非法批发贩卖窝点1个,查处林政案件34起,行政处罚8.6万元,收缴省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2166只、制品120.5公斤。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