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家住长乐金峰的林小姐,其男友在长乐城关城市之春小区买了一套复式楼,去年下半年她与福州千百汇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定合同,约定今年2月初交房,可装修公司却以材料上涨要重新签定合同等理由延期交房,直到现在木工也没有进场,原本订好的婚期不得不往后拖。 准新娘:装修公司拖延装修 据林小姐介绍,2006年,她男友在长乐买了一套复式住房,去年下半年与福州千百汇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定装修合同,装修总价14.6万元,原定在2008年2月2日工程结束,林小姐也计划新房装修后能赶在春节前举办婚礼。不料今年1月初土工完工后,装修公司却一直拖延时间,不再叫木工进场装修,几次电话催促对方,装修公司竟然声称装修材料上涨了,要她重新签定合同。 装修公司:是业主叫的土工造成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装修公司的负责人许先生,他告诉记者,未能按时完工而延期交房,是由于业主自己叫的土工工人造成的,当时业主没有及时支付工资,工人跑了,第二次是他们帮业主叫土工的。由于土工原因延期造成目前装修材料及工人工钱上涨太多,如果要他们公司继续装修的话,就要跟业主重新签定合同,之前签定的合同是做完一个项目再付钱,如果按照原来的合同,他们公司将亏本。 律师:双方签定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林昌样律师,林律师介绍, 双方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本案中,如林小姐所述属实,她与该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该装修公司在逾期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增加装修价款并中止履行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已构成违约,林小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实习生 陈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