嫣紫泠:今天(5日)上班挤公交时,车上有两个中年男人聊起“艳照门”女星的图片,说得很露骨,边说边哈哈大笑。
我和几名女士正站在他们旁边,听得很不舒服,只是车厢内太拥挤了,没法离他们远点。那两名男士一直聊着,声音还挺大,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我当时真想提前下车换车去。公共场合怎么能不顾别人的感受呢?我们当时几名女士没有吭声,只是狂瞪他们,直到下车。场面很尴尬。
雁儿:人家老师还在课堂上讨论这事呢。有的老师还拿当事人的道歉作为“公关危机处理方法”的典型案例来使用。再说报上不是也登了吗?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嫣紫泠:可涉及到照片细节,在公共场合讲似乎太不合适了。可怜的我,挨了7站啊。
西北望:虽然谈话、谈什么都是个人权利,但你不能侵犯“公共空间”。个人觉得,不应该在公共场合谈论这些。特别是如果车上有小孩子,就更不该谈这些了。
(栏目主持人 兰超 阮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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