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全面启动反偷渡量化追逃机制
反偷渡追逃纳入各级工作考评
福州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反偷渡追逃工作,切实提升整体打击效能,根据公安部关于“打盗抢抓逃犯”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落实福建省委和福州市委提出的“五个纳入”要求,3月18日,福州边防支队在认真总结和研究以往追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总队、支队党委提出的建立健全支队、大队、所队、侦查队、责任区警官“五级责任制”的工作思路,按照“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赏罚分明、有效激励”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反偷渡追逃工作实行量化考评的方案》,从而全面正式启动了反偷渡量化追逃机制。
为加强对量化追逃的组织领导,支队采取各级党委(支部)负责制,并专门成立了反偷渡追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支队追逃工作的督导、督查、通报、统计;评定小组主要负责年终对各单位追逃工作的评定。支队侦查队除负责全支队的追逃日常工作外,具体负责鼓楼、闽候等福州市内陆的县、区在逃组织者、运送者的追捕工作。同时负责帮助、指导各边防大队开展追逃工作,并实行各侦查组与各大队挂钩制度。各边防大队、基层所(站)的追逃工作实行党委(支部)和军政主官双重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追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平潭、福清、长乐、连江边防大队侦查队具体负责所在大队反偷渡追逃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各类在逃人员情况的收集、研判,在逃组织者、运送者的追捕,以及督促指导基层所(站)开展追逃工作等。
为了确保追逃工作公平、公正和可操作性,支队对不同类型的在逃组织者、运送者制定了计分标准,并以分数的形式明确了支队侦查队、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责任区警官的追逃任务,按不同分数划分及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在实施量化过程中,支队还把追逃成绩与单位、个人评优评先相挂钩,制定了一系列奖惩措施,确保追逃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实施量化追逃,各级党组织都能主动把反偷渡追逃工作纳入党委(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区警官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各类评功评奖的衡量标准,切实达到反偷渡追逃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目的,形成全警动员的良好格局,有力提高了追逃工作成效。
据统计,今年以来(截止3月18日),福州边防支队已先后破获偷渡案件11起205人,抓获组织者、运送者80名,其中在册在逃18名、负案在逃4名,还接收审查台湾地区遣返人员1批205人;共查获非法劳务案件9起265人。
(福州新闻网通讯员 林伙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