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照的婚纱照,离婚后该毁还是该留?3日,一对夫妻在仓山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时,对如何处理婚纱照产生了分歧。
双人合影剪开 充当单人照
3日上午10时许,仓山区婚姻登记处来了一对30岁左右的男女,两人径直走到登记窗口领取离婚申请表格。
“证件和照片都带齐了吗?”工作人员问道。
“你看看这样的可以吗?”男的拿出几张单人照,照片边缘不仅没有留白,还凹凸不齐,看起来有些奇怪。“哦,这是双人合影剪下来的,反正不就是个形式。”他解释说。
“这照片不行,要标准免冠两寸登记照。”工作人员对这几张奇怪的“登记照”哭笑不得。
男的还想坚持,但一旁的女的早就觉得尴尬,忙阻止男的,并表示他们马上去补拍标准登记照。
财产好分 偏偏婚纱照难分
10分钟后,两人拍完照回到登记窗口。填完表格,男的把事先写好的离婚协议书拿了出来。
“登记照你要剪开,早说了肯定不能用。婚纱照还分不分?”女的赌气似的问。
“留着干什么用?都没意义了。”男的毫不示弱。
“合影照你没权利销毁!”女的被激怒了,突然大吼起来。
从两人的争论和讲述中,记者了解到,两人3年前结婚,现在要离婚。他们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上的意见一致,偏偏对当年花3000多元拍的一套婚纱照产生了分歧。
男的认为,婚纱照是因结婚而照的,既然离婚了就应该彻底销毁。女的则认为,婚纱照记录了曾经的感情,且是共同财产,她可以留下其中一部分永久保留。
争论没有结果,男的索性到吸烟区点起了一支烟,女的则一人坐在椅子上。记者得知,女的姓周。说起坚持留下婚纱照的原因,她的神情有些悲戚。
周小姐回忆说,取婚纱照那天,刚出影楼不远,就下起了大雨。当时他们正走到五一广场,前后都没有避雨的地方。
两人只带了一把雨伞,老公把伞留给她,自己一把揣起两本相册,紧紧裹在衣襟里,一路小跑去躲雨。
小周说,因为对这些婚纱照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她很想留下。加上对方不愿意,她就越发赌气要争取。
20分钟过去了,男的主动走过来“言和”,同意给女方留下5张婚纱照,但两人约定不能用婚纱照去毁损对方名誉,侮辱对方人格。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