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鼓楼区只有单位公务卡的做法不同,《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务卡分为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且两种卡的透支额度均为5万元。单位公务卡同样不直接用于消费,不提取现金,只用于单位水电费、邮电费等委托代付项目支出,以及与个人卡的结算。而个人卡则用于职工办理原使用现金结算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办理原使用转账结算的5万元以下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实行实名制。此外,单位发生的5万元以下的集体采购,以及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也将全部通过公务卡支付。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相关部门获悉,目前针对明年在我省省直机关试点公务卡的相关管理办法还未出台,公务卡额度管理、使用及结算范围,基本与厦门市相近。据此,我省区、市、省三级财政单位均开展公务卡试点。
从制度上封杀“小金库”
据财政厅相关人士介绍,按照财政部规划,我国2007年下半年启动公务卡试点工作,并将于2008年扩大公务卡管理的试点区域,争取到2010年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在所有中央预算部门和省市两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进公务卡管理。
有关专家表示,传统公务消费“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的程序不仅不利于管理和监督,甚至发生财务报销环节出现凑票报销,多开、虚开报销发票的现象,一些单位还通过各种方式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规避监管。公务卡通过支付信息的电子化,将有效保证每一笔财政支出都公开透明,从制度上封杀“小金库”。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