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花了8000多元购买了吸顶灯、计价器等全套出租车“装备”,仓山男子陈某原打算开“的士”大发一笔,结果被抓个正着。 18日,陈某因违法使用伪造公文、证件,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1000元。 这辆假的士是10日晚6时许在工业路上被拦下的。上海派出所和市运管处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发现,这辆出租车的吸顶灯、计价器和服务监督卡均系假冒,而“闽AT1327”为空号,根本没有登记。民警还认出司机的行驶证是伪造的。18日,逃跑多日的驾驶员陈某前往上海派出所投案自首。 陈某告诉民警,这辆桑塔纳是老婆1996年买的。11月,他听说一个叫“阿胖”的男子可以帮忙把车改成出租车跑营运。于是,他就花8000多元请“阿胖”制作了假的吸顶灯、计价器、车牌、行驶证、服务监督卡等“装备”,“开业”至今不足1个月。
(福州日报记者 林少瑾 实习生 林霖 通讯员 曾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