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3日从市公安局获悉,商家开展促销、展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未经公安等相关部门许可,影响交通畅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近段时间,许多商家开展大型促销或展销活动,以至于一些路段车流量过大,或乱停放车辆,造成交通堵塞,给交通通畅和行车安全带来影响。
为此,福州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举办展览、展销、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时,承办者应在活动举办日的20天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在7日内审查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对未经公安等部门许可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对占用道路(主要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从事促销、展销等非交通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福州日报记者 李静斯 通讯员 林祥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