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讯 张先生雇佣长寿园搬家公司搬运行李。他向长寿园搬家公司支付费用后,提出索要发票,对方称要开发票,必须加收20元费用。
11日,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市政工程建设需要,他住在义洲新村的房子将被拆迁。上月29日,他与长寿园搬家公司预约了车辆。30日上午,长寿园搬家公司员工如约到达并将他们家的行李搬运到南公园附近。
张先生说,搬运结束后,他按照事先约定向长寿园搬家公司支付费用160元。当他提出索要发票时,长寿园搬家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如需发票,应在运费基础上再加收20元。
听了长寿园搬家公司工作人员的一席话,张先生感到很生气。张先生说:“付费后,商家应该主动向消费者出具发票。而长寿园搬家公司非但没有主动出具,还声称要消费者多支付20元才能开发票,这是什么道理?”
10日下午,记者与长寿园搬家公司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发票已经用完,还没从税务领回。公司是按消费者实际消费数额出具发票,没有额外收费。记者问:“发票大概何时能领回?”该工作人员回答说:“不知道,我只是工作人员。”记者向该工作人员索要长寿园搬家公司负责人电话,对方称负责人出差。
张先生表示,过几天,他将再次到长寿园搬家公司索要发票。如果对方继续以各种理由搪塞,他将向税务部门举报。
(福州晚报记者 叶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