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福州新闻网刊登了福州晚报稿件《贫困家庭无力抚养 龙凤胎婴儿期待好心人领养》,一对9个月大的龙凤胎的命运莫测。婴儿的母亲在上个月抛下他们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他们的父亲则觉得无力抚养,选择将他们“送人”。11日,晚报,记者在医院见到了四川来榕打工的肖润良及这对龙凤胎。
肖家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两个孩子的未来。“把孩子送人,实在是没办法的事。对于有意收养的人,我们不求对方大富大贵,只要他们能给娃娃提供一个顺利成长的环境,我们就放心了。”肖润良说。 该不该送人 市民各有看法
对于肖润良要送孩子的事,同病房的市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王女士告诉记者,对于肖润良的选择,她表示理解和同情。王女士说,我的孩子从出生到现在,每个月的平均花费是1000多元,还不包括生病时的费用,双胞胎的抚养费用就更高了,不要说普通的打工者,就是收入较高的白领人士,抚养一对双胞胎也很吃力。“饭吃不饱、有病没钱看,这样的环境实在不利于两个孩子的成长,爱他们就应该给他们另找个好父母。”她说。
而同病房的另一对在照看孩子的父母则不这么认为,“很多小孩家境都很困难,但穷有穷的活法,父母经济不好,可以想别的办法。不然小孩长大后,总会知道自己的身世,到那时,无论是亲生父母还是养父母都会感到尴尬,对小孩更是一种伤害。” 民政部门:母亲缺场不能办理领养手续
11日,记者就这一情况采访了福州市民政部门。民政局工作人员称,如果肖润良无力抚养自己的孩子,可由单位、所在居委会出具自己无力抚养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将孩子送给符合条件的领养人。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问题,工作人员说,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但办理领养等有关手续时,孩子的母亲必须在场。与此同时,该工作人员也指出,虽然法规规定家庭困难可以将孩子送人领养,但一般是父母丧失劳动力等特别困难的情况才能符合条件。肖润良可以劳动,有正常工作,一般情况下很难被批准将孩子送人,而且在孩子母亲找不到的情况下,孩子的领养手续也根本不可能办理。
(福州晚报记者 任劭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