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商家在自己店门口悬挂国旗可以添喜庆气氛,但悬挂也必须符合有关国旗法规。3日晚,鼓楼区津泰路一家酒吧在临街悬挂两面国旗也涉嫌违反《国旗法》,被城管执法人员劝止后自行拆除。 近日,不断有市民向日报反映,津泰路一家酒吧门口悬挂的国旗一正一反,并列挂在一块,怎么看也不觉得庄重,同时也有利用国旗给自己做广告的嫌疑。记者与3日晚赶到津泰路看到,该酒吧门口果然有两面较大的颜色并不鲜艳,国旗上下被两根绳子拉到行道树上,与该店招牌相距仅3米左右。但从街上看过去,两面国旗却是一正一反,很容易被看成一面国旗与一面红布同时悬挂在上面。 3日晚7时许,城管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察看后,他们也认为如此悬挂不够庄重,同时也酒吧涉嫌利用国旗为其做广告。在执法人员劝导下,该酒吧负责人停止继续悬挂。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第十五条规定,升挂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福州日报记者祝勇 实习生王霜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