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企业齐“喊冤”,商务部“圆场”
潘多拉的盒子一经打开,再难合上。
12家承诺捐款却未兑现的企业顿时成了部分媒体和网民“围剿”的对象。
在最初的几天,涉事企业的反应各有不同。大致可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力争清白”,以捐款票据证明自己公司的捐款早已全部到位。
另一种类型则属于承诺捐款确未到位,但各有说辞。比如沃尔玛的解释是,目前还有一部分捐赠资金没有到位,是因为公司要根据灾后重建的进度,来确定具体捐赠项目和措施。谷歌的回应是,剩下的金额,公司还要决定给到哪几个第三方组织,而选择、汇款、监督等环节都有一个过程。玫琳凯称,承诺捐助的1500万元,属长远规划内的赞助,计划在2009至2011三年间,根据灾区重建进程和规划,每年投入500万元人民币,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当企业几乎异口同声地“喊冤”时,商务部似乎也坐不住了。
6月18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在网站上公布了一份被网民们称为“圆场”的声明:“近日,有网民针对商务部网站发布的‘一览表’中个别企业捐赠承诺未兑现提出了质疑。据了解,地震发生后许多外资企业都做出了积极捐款捐物的承诺,但一些企业的捐赠要选择适当具体对象和捐赠渠道,企业所承诺的款物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逐步落实到位。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的承诺捐赠完成后,未向有关部门通报,致使个别网民对有关企业产生误解。商务部有关单位将根据企业的捐赠信息,及时更新有关数据。”
业内人士:国外捐款持续时间长,很常见
当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无论于商务部而言,还是于涉事企业而言,似乎“捐款门”的风波都可以告一段落。剩下的,无非是一个“等”字。
继部分媒体和网民的一阵“穷追猛打”之后,开始有缓和的声音出现,诸如《对“未到位捐款 ”多等几天再说》的评论也逐渐出炉。
但一个“等”字似乎让问题又回到了“捐款门”风波的起点。事实上,回溯这起风波始末,最初从商务部的“捐款捐物表”里看出问题的媒体不是没有等,恰恰是等了将近一个月后,才有了《灾区捐款到位与否检验企业承诺》的报道。
换而言之,“捐款门”风波细究下去,问题就出在,再等多长时间算是合理的等?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企业是否由于其文化背景的特质,其捐款流程本就比较耗时?当外企自己所在国发生重大灾难时,他们的捐款速度是否也像在中国一样,需要一个“等”字?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希望基金会工作部主任张雯同时也是国际儿童希望基金会副总裁,有多年从事国际慈善事业的经验。
本报记者拨通她的电话时,她正忙着跟别人交待工作。一声“稍等”后,张雯理了理思路,跟记者说了起来。
“其实在国外,捐款时间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是很常见的情况。一般,国外企业会把每月收入的一部分拿出来做慈善,会跟慈善机构签订协议,比如说‘我要捐一百万,每个月给你十万,我给你多少多少钱的时候,你给我做完什么事’,这些都要在合同里写明的。因为慈善机构做项目也不是一次就把全部款项用完。”
至于诺而不捐的情况,张雯称在美国做慈善多年,从未听说过有此类情况。“国外的慈善项目都是按阶段进行的,如果捐助企业中途不拿钱出来,这项目就很难做下去了,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
当重大灾难突发时,国外企业的捐款反应如何?会不会也出现捐款的“三年计划”或更长期的计划呢?
张雯以美国“9.11”为例解释说:“他们反应非常快。美国的慈善机构都很专业、分工明确,灾难一旦发生,他们看到属于自己份内能做的,肯定马上行动。但要说到企业捐款问题,要看捐款的性质。如果是一次性捐款,那一般就是马上到账。如果属于长期计划,企业会在捐款前跟慈善机构说清楚,比如要分几次捐,一次捐多少,这些钱用来干什么,几乎没有企业捐到一半就不捐的。”
慈善媒体人:“捐款门”说明外企反应滞后
随后,当记者采访另一位对慈善业内幕多有接触的资深人士、《慈善家》杂志社社长王立伟时,他的回答与张雯相似:“外企捐款的过程是要比中国国内的复杂些。外企是有一定程序要走的,他们要申请、做预算、做报告。”
尽管王立伟认为外企不会出现“诺而不捐”的情况,可他却着重向记者指出,之所以十余家大型外企身陷“捐款门”,很大一个原因在于外企对中国慈善环境的“水土不服”。
“这些外企没意识到这次地震捐款的严重性,他们反应滞后,公关意识不够强。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个时候应该多做贡献,可以让中国人民牢牢地记住你。这其实说明外企也挺官僚主义的。”
企业实际捐款严重缩水,是各方默许?
外企或许鲜有“诺而不捐”的情况,但当同样的质疑声转向国内企业时,情况却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有业内人士透露,举牌子时认捐数额高,实际到账率远远不到这个数,这在国内的慈善环境中,是政府、慈善机构和企业三方“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均称:
企业捐款都已到账
除了多家外企之外,商务部的“捐款门”引发的风波也已波及国内企业。
十年来的“捐款秀旧账”被某些媒体和网民一并翻出——
1998年洪灾,企业承诺捐款达6亿元,但到当年年底,兑现到位的捐款仅有一半;
今年年初的南方雪灾中,湖北省民政厅公布消息,1.06亿承诺捐款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
同一时期,湖南湘潭市民政局也对外宣布:此前举办《2008湘潭之恋》赈灾晚会时,“举牌认捐”的承诺捐款数1845.9万元,实际只有1010.8万元到位……
除了国内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时期外,在平时的慈善捐款中,企业“诺而不捐”的新闻更是屡屡见诸报端——
2000年,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为“朝霞工程”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捐款60万元,两年过去了,这笔捐款迟迟未曾到账。
2001年,北京齐通康公司董事长董占义许诺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2000万元人民币资助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建设。然而此后4年,董占义当初的承诺一分都未兑现,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将齐通康公司告上法庭。这起官司也被媒体称为“红十字总会成立近百年来的首场官司”。法院判决齐通康公司履行当初承诺。但由于董占义根本找不到人,没法执行。
2003年,重庆市红十字会收到当时最大一笔善款,该市太易乳业有限公司承诺捐赠110万元用于人道主义救助。时隔三年之后,这笔捐款分文未曾到账,太易已经停产。
这些“诺而不捐”、或是“诺而少捐”的现象究竟只是个案,还是普遍存在的“捐款潜规则”?
为此,本报记者给国内最大的两家慈善机构——中国红十字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分别打去电话。
中国红十字总会宣传部接电话的是一位男性工作人员,他态度很好,听完记者的提问后,回答得颇为官方:“这次地震捐款到账的情况,我们已经跟财务处核实过了,企业到账情况良好。至于以前有无捐款承诺未兑现的情况,我们未作了解,不能回复。”
中华慈善总会的回复是:“截止到目前,未发现捐款承诺不兑现的捐赠者,地震捐款到账率可以说是100%。以往的情况并不清楚。”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