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召开党工委2024年第38次委员会议
12月23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赖军主持召开党工委2024年第38次委员会议暨实验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并开展交流发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实验区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实验区人民法院党组和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工作报告(送审稿)》《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协工委工作报告(送审稿)》《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送审稿)》《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送审稿)》《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送审稿)》《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修改立足时代所需、发展所向,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要实事求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树牢正确政绩观,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把牢真实性的底线要求,确保统计工作信息可靠、数据可信。要改革提升,结合实验区发展实际,积极跟进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建立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殷切期望。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激发供销发展活力,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实验区“两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职责担当、突出改革创新、体现公正为民,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值得肯定。新的一年,要更加坚定推进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巡察整改、加强队伍建设上发力,以政治建设引领高质量司法行稳致远;要更加紧密围绕中心大局,锚定“一岛两窗三区”宏伟蓝图,结合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提升“两院”工作质效;要更加鲜明突出对台特色,聚焦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完善涉台司法服务上有所突破,形成平潭“两院”更大特色和优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实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建波,实验区领导文学林、陈毅坤、黄惠元、郑晓东、陈训明、刘小军、方良栋、潘新雅,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深画,二级巡视员薛理朝、孙树群、叶苏凤、陈诗强、林平,实验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蒋政平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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