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召开党工委2024年第26次委员会议
9月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赖军主持召开党工委2024年第26次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实验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平潭实践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情回顾邓小平同志光辉、战斗、伟大的一生,充满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度自信和责任担当,对指导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实验区战略定位,紧密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平潭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把握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辩证统一关系,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找准、目标定好,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破解难题,以钉钉子精神把改革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地、抓到位、抓见效,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平潭实践优异答卷。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议要求,把贯彻好实施好预算法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准确掌握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平潭水系调整专项规划报告(2023—2035年)》。
会议指出,水系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规划建设全过程,在顺应自然肌理、地形和水系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水利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全力构建人居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新兴海岛城市,为“一岛两窗三区”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实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建波,实验区领导文学林、何杰民、陈毅坤、黄惠元、郑晓东、方良栋、潘新雅,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余深画,二级巡视员薛理朝、孙树群、叶苏凤,实验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蒋政平参加会议。(融媒体中心记者 周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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