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助力海岛生态治理 守好青山碧海银滩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金井支队民警与坛南湾景区巡逻组在坛南湾开展常态化巡逻。
蓝天碧海,金沙绿林,平潭岛是福建省第一大海岛,素有“海蚀地貌甲天下,海滨沙滩冠九州”美誉。在这青山碧海银滩的海岛上,“藏蓝”守护身影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近年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主动融入服务海峡西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立足平潭岛实际,深耕“生态警务”模式,在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织密生态防控网络、依法打击涉生态犯罪、保护古树名木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构建平潭岛生态治理新格局贡献公安力量。
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模式
“平潭公安提醒您:森林防火大于天,火种切勿带进山……”4月18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民警兼林区警长林雪联动林业部门人员,利用无人机空中喊话与巡逻队徒步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提示提醒,着力提升群众防火意识。这是平潭公安实施新型生态警务,打造“林长+警长”工作模式的一个缩影。
福建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9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有效解决林区面积分散、巡逻效率受限等问题,平潭公安构建“技防+人防”立体防控体系,在加大巡逻防控力度的基础上,引入警航技术实战应用,通过科技赋能实现无盲区巡查。
如今的平潭,从“光长石头不长草”的海岛蜕变为国家森林城市,是实验区做好生态大文章的真实写照。平潭公安全面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模式,与林业部门构建联合办公、联合调度、联合指导、联合通报、联合考评“五联合”工作机制,切实形成部门合力,全面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打造生态治理保护新格局。
目前,全区划分为192个森林网格区域,配置各级林区警长218名,打造出多元共治体系,实现全域科学化网格管理。
组建生态巡逻队
“发现疑似画眉交易!”2023年8月18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接到生态巡逻队队员报警。民警林庆标迅速赶赴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7只。该起案件是平潭公安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生态保护治理的一个生动事例。
平潭公安广泛发动护林员、林区治安志愿者、社区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组建生态巡逻队,充分发挥巡逻队的“哨兵”作用,及时发现、举报、制止污染环境、毁坏林木、野外违规用火等涉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生态巡逻队还冲到法治宣传第一线,在日常巡护中,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解析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群防群治为盾,打击治理为矛。平潭公安以“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为主线,全面落实快速出警、快速勘验、快速侦查,立即落地、立刻抓捕“三快两立”工作机制,依法打击涉生态领域违法犯罪,不断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为“生态平潭”建设保驾护航。
2023年以来,平潭公安发动组建了生态巡逻队等5支群防群治队伍,协助公安机关发现、处置森林火情134起,制止违规用火行为20余起;平潭公安涉生态领域类案件立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增长75%、100%;近3年涉野生动植物案件破案率100%;
沿海防护林实现“数字化保护”
“以前沿海防护林刚种植的时候,还有人来偷木头,这几年通过公安机关的保护和打击,这些沿海防护林都茁壮成长,成为沿海的一道风景线,吸引了很多游客驻足打卡。”平潭综合实验区长江澳景区一民宿老板表示。4月1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民警陈若婷在例行巡护中,采集沿海防护林信息要素,将林木数据录入生态警务数字运行中心,实现“数字化保护”。
为了守护好以木麻黄为代表的沿海防护林,平潭公安依托生态警务数字运行中心,调取林业部门生态林数据,结合民警巡护工作,对沿海防护林进行“点根”记录,形成数字档案,动态监测林木数据变化,及时做出应对调整。同时,该中心接入相关部门视频数据,实现了对北部生态廊道及重点林区的24小时不间断视频巡护,织牢织密防控网络。
“这是平潭古树名木的‘身份证’,只要用手机扫上面的二维码,就可以看到树木的详细信息。”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民警陈若婷说。
古树名木是平潭岛生态系统中的一张“重要名片”。近年来,平潭公安创新古树名木保护举措,联合林业部门等执法力量,全面排查梳理平潭岛名木、古树群落分布情况,将树木信息和法治宣传内容融入“二维码”,落实“一树一码一档”,实行挂牌保护。联合梳理涉寄递物流、树木移植园艺、木材工艺品加工等企业,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引导相关企业加强货源管理,促成监管闭环。
2023年以来,平潭公安共开展重点林区巡护112次,采集形成树木保护档案29份,走访、排查重点企业163家次,签订经营承诺书100余份,全力确保沿海防护林、古树名木等重点林木“绝对安全”。
- 连江山堂村:“百鸟村”奏响振兴曲(2024-05-10 09:38:29)
- 琅岐红光湖新增“悦读驿站”(2024-05-09 08:12:25)
- 生态重塑让福州西湖展现“西施之貌”(2024-05-08 11:19:43)
- 连续45年居全国首位,福建是怎么做到的?(2024-05-08 11:19:29)
- “大黄鱼三迁”的两岸情(2024-05-06 08:18:27)
- 乌山时评|宝藏榕城 充满“福”味(2024-05-06 08:18:27)
- 一季度福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2024-04-29 10:37:37)
- 福州:破坏渔业资源 认购蓝碳补偿(2024-04-28 07:38:40)
- 2024年福建省湿地保护宣传周活动启动(2024-04-28 07:23:01)
- 卫星视角看中国丨这里是重庆(2024-04-25 21:02:55)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