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被直播”成了网络热议话题。
一些商家在未征得被拍摄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直播,消费者毫不知情就被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有餐饮行业商家因此被告上法庭,最终被判处向顾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手段,越来越多商家通过“开播”提升店铺知名度,为线下门店引流。但有些商家不顾他人感受,把消费者当成免费“群演”,为了“博眼球”对部分消费者“给特写”。一些健身房、游泳馆的直播账号甚至在直播时将镜头长时间对准特定消费者,观众在评论区对消费者的身材样貌品头论足,令人反感。
“被直播”这个话题讨论度这么高,源于其危害性不容小觑。“被直播”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益。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极易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从而带来许多不确定的风险。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显示,“被直播”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无论从呵护网络生态的层面,还是从保护公民权益的角度,对于“被直播”乱象,都应勇于维权,不能选择忍气吞声。(新华网记者 尹思源)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