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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商标法》 保护商标权
2014-04-26 00:06:13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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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宣传新《商标法》配图—主办方接受企业经营者和群众咨询

  福州新闻网讯 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25日上午,台江区工商局、个体私营协会联合2家商标事务所,在万象城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新《商标法》亮点。“新法的核心是商标的保护和运用。”台江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建议,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时,一并查询该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否已被他人在先注册为商标,以免引起纠纷,如无他人在先注册,便可以同时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注册为商标,尽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王盛阳 方伟新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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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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