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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无理由退货惹尴尬 顾客频退货商家设黑名单
2014-04-27 22:18:41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新消法实施月余,“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的条款带来了一种尴尬的变化——部分顾客频繁随意退货,商家则以设置黑名单来应对。27日,ID为“zhuoyan0212”的鼓楼区消费者在福州一知名消费论坛发帖称,她被本地一家网络商家列入了黑名单。记者与她联系后,她详细地介绍了经过。

  “zhuoyan0212”说,因为觉得性价比很高,服务态度也不错,她常常在本地一家网络商铺上购买商品,主要购买的是家纺类商品。今年春节后,她觉得该商铺销售的家纺产品质量和以前相比有一些退步,但考虑到本地网店快递费更便宜,她仍然习惯性地在此店购买。这两周,由于觉得“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已经铺开,自己新买的一些东西也感觉不满意,她相继退换了凉拖、春夏被单等几种商品,店主虽然都退了款,但她感觉到店主已经不太高兴。4月10日,“zhuoyan0212”又为儿子买了一套蛋糕毛巾,到货后觉得颜色不好看,她心想自己在这家店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和老板算是熟悉了,于是又申请了退货。这次店主还是什么也没说,立即退款。然而4月16日之后,“zhuoyan0212”再次打开该网店,却发现自己怎么都无法登录了。不以为意的她以为是网络故障,但这“故障”却一直持续至今。前日,她在亲戚家发现该网店可以正常打开,但回到家却仍然打不开,亲戚告诉她,她被店家设置黑名单屏蔽了。

  随后,记者与该网店店主通过旺旺进行了交流。该店店主谭女士对自己是否设置了黑名单不置可否,但明确表示确实不再欢迎“zhuoyan0212”。“觉得我的东西不好完全可以不要买啊。为什么一直买又一直退货?这不就是钻空子,浪费我们的时间和精力吗?”谭女士说。记者随后从业内获悉,把一些经常退换货的顾客“拉黑”,在业界早已不是秘密。

  “今年多个电商平台都上线了黑名单功能,凭借这一功能,卖家可以将部分顾客拉入黑名单,禁止这部分顾客在该卖家店铺中交易。”省电子商务协会人士告诉记者,黑名单功能添加在店铺的ECRM系统,即卖家中心后台的会员关系管理中。卖家选择“客户管理”,搜索到想加入黑名单的顾客,选择右侧添加标签中“禁制购买”的选项,即可将相关顾客加入黑名单。虽然电商平台设置该功能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职业差评师对卖家权益的侵害,但客观上它也能让商家禁止自己不喜欢的顾客登录。

  不仅多数中小卖家对开通拉黑功能表示支持,部分拥有自己平台渠道的大商户更是如此。例如,多个大型电商企业都被曝出,其内部规定,当客户的退货率达到80%时,将被视为恶意退货以及被限制购物权限。

  “设置黑名单的行为其实是不合理的。”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商务部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网络购物企业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退换货是消费者正当的权益,对其进行限制是不合理的。

  实际上,在电商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各商家为了争夺市场,都从打消顾客的消费疑虑入手。“无条件退换货”、“7天退款”等举措在极大程度上打消了顾客对网购的不信任,使得网购的规模以几何数递增。然而在规模上去之后,一些商家又开始患得患失,开始设置“暗门槛”来筛选客户,从吸引客流变成选择客流,容易引来非议。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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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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