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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交通警辅人员还缺227名 11日起可报名应聘
2014-04-10 21:53:30  作者:龚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0日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获悉,目前我市交通警务辅助人员还缺227名,11日起至18日,符合条件者可报名应聘。

  为改变交通协管员年龄较大、待遇不高、作为有限等问题,去年起,我市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警辅人员及聘用符合条件的原交通协管员,组建交通警辅人员队伍,由市公安局统一领导。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警辅人员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各区公安分局与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市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年一聘。

  “以最低一级2000元/月的基础报酬为例,扣除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其他应承担费用,交通警辅人员每月实际可领取到手的报酬约为1824元,比原先交通协管员的报酬提高了650元。”该负责人介绍,交通警辅人员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津补贴两部分,其中,基础报酬(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金额)为2000元至3200元,分七级,每3年晋升一级。从事非管理岗位、高中(含)以下学历的工作人员基础报酬以一级为起点;大专学历人员基础报酬以二级为起点;副警辅长和本科学历人员基础报酬以三级为起点;警辅长基础报酬以四级为起点。津补贴包括生活补贴每月500元,岗位补贴每月300元。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正式聘用后的80%。

  应聘者须年满18周岁,未满35周岁,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色弱色盲,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本市户籍(含五区七县市),品行良好,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见义勇为者(含直系家属)予以适当加分。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面试、健康体检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和身体条件确定录取人员。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符合条件者可于11日起至18日(工作日)9时至12时、15时至17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彩照3张、报名表(可到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的“招考警员”栏目下载或现场填写),至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晋安区五里亭后浦路6号市人社局院内)报名。相关事项可拨打总机87827822、87821890转分机807(工作时间)咨询。

  (福州日报记者 龚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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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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