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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范中小学生转学办理程序 学号改学籍辅号
2014-02-08 22:19:36  作者:何海铭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省教育厅8日下发通知,就完善并落实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后,作为我省中小学生学籍重要信息的学生“学号”将成为历史,改为“学籍辅号”。“学籍辅号”由学校编列,以利于基层学校管理并与全国学籍系统对接。

  据悉,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一人一号”,由教育部统一分配。我省2007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中的学生“学号”作为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的重要信息,今后将改为“学籍辅号”。

  另外,学生如要转学,要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转学申请表》审核同意后,方可转学。审核同时需在全国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跨省转学的学生,由转入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使用跨省转入功能,通过学生学籍号调取学生外省学籍信息进行转入操作。

  (福州日报记者 何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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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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