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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毕业生 期限2年
2014-01-08 19:03:33  作者:陈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已公布,该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 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其中,招募派遣250名左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服务。

  据悉,此次招募对象为2014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需具备以下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3月4日至3月24日期间,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招募系统(http://www.fjbys.gov.cn/szyf/)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网上报名。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第一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6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1800元,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险、生育险)和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以下政策待遇: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安排不少于当年“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数10%比例的职位;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 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 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等。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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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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