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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建村卫生所补偿机制 村医每年获1200元补助
2013-07-28 22:08:06  作者:吕路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8日从市财政局获悉,马尾区日前出台工作方案,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所建立政府补偿机制。

  方案提出,医院收取每人次5元的一般诊疗费,其中4元由新农合支付,1元由患者支付;依据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偿,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安排给村卫生所,同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专项补助,对规划设置、核定审批并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村卫生所,区财政按每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8元(省级补助3元、区级配套补助5元)标准安排专项补助;按照原补助渠道和方式落实乡村医生每年1200元岗位津贴的补助政策。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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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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