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孤儿去向成难题
上周,鼓楼区检察院收到了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反馈信。在反馈信中,福利院表示,按照福州市民政部门有关规定,福州市收留的弃婴孤儿在14周岁之前是送往福州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已满14周岁的儿童就要离开儿童福利院,转到收养对象主要是智障、肢残“三无”人员的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但类似霏霏这样生理发育正常、身体健康的未成年孤儿与智障、肢残人员生活在一起不合适,而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又只是一个养老机构,不适合收养未成年人,因此,菲菲这样的未成年孤儿在年满14周岁后的落户管理也一直困扰着福利院的工作人员。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的林副院长告诉记者,很多健康的孤儿从儿童福利院里出来后,来到社会福利院,可因这里生活的大多是老人而觉得不习惯,很多孩子还未等自己成年就迫不及待地想走出福利院找工作。因儿童福利院实施的是全封闭式管理,从儿童福利院走出到社会福利院,孩子们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而在这些方面,因为没有相应的心理、法制教育方面的老师,社会福利院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缺乏法律意识的少年们,一旦走出社会福利院,就很容易被外面的花花世界所吸引,稍有不慎就会走上歧路。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赵桦)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