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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孤女抢劫时被抓获 检察官建议发往福利院
http://news.fznews.com.cn   2007-12-24 23:12:48   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一个抢劫团伙落网后,办案检察官发现其中一名叫霏霏(化名)的17岁少女竟是社会福利院里的孤儿。日前,鼓楼区检察院向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希望福利院能加强对孤儿们的法制教育和管理。

  生日前夕 孤儿抢劫被抓获

  113日是霏霏的生日,但是,17岁的她今年生日是在看守所里度过的。就在生日前一星期,已经离开福利院的霏霏和“石头”“鱼丸”等其他6名社会青年一起抢劫时被警方抓获,随后被警方刑拘。

  案件移送到鼓楼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发现霏霏的户籍所在地是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在提审中,霏霏告诉检察官,她来自闽南,因为继母虐待,7岁时她就带着同父异母的妹妹离家出走,流浪到福州时被福州市儿童福利院收留,15岁被送到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去年,她离开福利院,在外面找工作。因为学历低,连身份证都没有,四处碰壁。

  认识了“石头”“鱼丸”等人后,霏霏“感到自己有了依靠”,于是,他们在火车站附近租下了一间小旅店,过起了“同居”的生活,没钱时,7个人就轮流出去抢劫……

  检察官建议发往福利院

  听了霏霏的自述,检察官被深深地触动了。经过讨论,他们决定给社会福利院发去一篇检察建议,在建议书中,检察官提到了菲菲涉嫌抢劫的案件,认为福利院在对所收养的孤儿管理和教育上,存在一定的疏忽,使这些孩子长大成人、步入社会后,存在接受文化教育不够以及身份证明不明等问题,导致他们就业困难。

  在检察建议中,检察官表示,希望社会福利院能对未成年人履行九年义务教育,提高他们自身的是非辨别能力;在这些孩子步入社会谋生时,福利院予以办理身份证明,并如家长般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思想等状况,帮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在帮助他们学习生活技能的同时,还应加强法制观念的教育,让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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