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丽娜)在北京工作的英国人查尔斯因所在公司称其性骚扰辞了职。对此不满,查尔斯起诉至西城法院索赔52万余元的损失。查尔斯称,自己根本没有性骚扰的行为,整件事可能缘于文化差异。
查尔斯是英国人,59岁。去年10月8日,他与吉好地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3年,被任命为公司中国区某部经理。今年1月22日,他与女下属江华等人抵达新西兰出差。
查尔斯说,1月30日,人力资源经理突然告诉他,有一名女下属投诉他,但并未告知投诉缘由和当事人姓名。查尔斯还被告知“回忆上一周发生的事情。”第二天,查尔斯接到中国区总经理的电话,说他被投诉的事情经调查取证,得出结论:“你和江华(投诉者)无法再在一起工作,你必须尽快离开公司,为保护你个人名誉,可自己辞职。”查尔斯说他接到电话非常震惊,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2月11日,查尔斯与总经理面谈。此时,总经理终于说出,查尔斯的行为是性骚扰,要求他尽快辞职。此后,查尔斯曾多次澄清,但公司坚持让他辞职。2月18日,查尔斯递交了辞呈。
对于被迫辞职不满,查尔斯起诉至法院,索赔52万余元。对于这一金额,查尔斯称是由他自己每月7万余元的工资和3万元津贴核算得来。查尔斯还说,公司没有证据就确认他有性骚扰,是对他人格的侮辱。公司要求他主动辞职,否则将辞退他,他才辞职,并非自己本意。因此,查尔斯的另一个诉求是恢复工作岗位。
庭上,吉好地公司代理人称,辞职是查尔斯的真实表达,双方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同意查尔斯的诉求。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查尔斯的辩解
曾亲吻女下属 但仅属礼节性
昨天,查尔斯的中国籍妻子凌女士作为代理人出庭,她说,对方所谓的“性骚扰”是文化差异造成的。凌女士说,事后她曾让查尔斯认真回忆“那一周”发生过的事情。查尔斯把1月22日起发生的事情,都写在一个本子上。之后,她一项一项地帮查尔斯核对,发现了一些可能引起误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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