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珠海一女子为讨回父母所住的房屋,在老人迟迟不搬离的情况下,女儿采取断电逼迁的方式,强迫父母搬离。女子称自己曾与父母就赔偿达成协议,但后来父母反悔,属于无理取闹。
 断电后,老两口都是靠应急灯或蜡烛照明。
广州日报1月13日报道 因房屋纠纷,在珠海居住的一对老人被女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老人应搬离居所腾退房屋。在老人迟迟不搬离的情况下,女儿不得不采取断电的方式,以逼迫父母搬离。
昨日记者来到当事老人家里采访时,该房屋已被断电近半月。
父母:应女儿之邀来珠海养老
家住珠海拱北金钟街某楼的郭阿姨今年68岁,6年前和老伴王伯从兰州来到珠海定居,当初促使他们来珠海定居的是小女儿王女士。郭阿姨介绍,当初小女儿夫妇给老人打电话,称珠海气候好适宜养老,建议两位老人来珠海定居,二老欣然接受。2002年年初,二老卖掉在兰州的老宅,揣着5万元和另外三个女儿资助的两万多元来到珠海,付了近8万元的首期款,按揭款则由小女儿负责供还,前后共花18万元买了现在这套房。其间老人帮王女士带过一段时间的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
郭阿姨称,2006年初,小女儿提出归还老人10万元,要他们腾退房屋,然后回兰州买房养老。郭阿姨说:“我们拿钱回到老家后,发现房价已涨,10万元根本买不到房,也不再适应老家的气候,只好回到珠海。”回到珠海后,小女儿一家人不让他们进门,两代人恶语相向,大吵一场。
女儿:父母无理取闹不得已断电
王女士则称,几年间共同生活中发现和父母难以相处,父母提出要返回兰州,并向她要了10万元,回去后发现钱不够买房又回到珠海找她并居住在自己的房里直到现在。
2007年4月,在多次要求父母退房未果的情况下,王女士一纸诉状将父母告上法庭,以产权人的名义和自己离婚下岗无房居住为由,要求父母腾退房子。
法院一审支持原告,判两位老人退回房子。二老上诉至珠海中级人民法院。经调解,王女士同意只要父母腾出房屋,愿再付2万元作为补偿。王女士说,这些条件是父母提出的,但他们后来又反悔拒绝退房。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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