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高院大门 本报记者 丁补之/图
南方周末记者 丁补之 发自长春
六年前“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在初审时获刑二十年,但几经司法来回后,最终仅判刑五年,而且因在监狱进行“技术革新”,服刑三年即告出狱。
今年7月,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统一查处之下,刘文义再次被捕,相关律师、法官和监狱管理人员因涉嫌介绍贿赂和受贿被查。其主体是吉林省高院的四名重要法官,从而引发吉林司法界的强烈震荡。
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合镇胜利村,梅河监狱所在地。
三年前的12月,一场大雪过后,半夜气温急转而下,寒意浸骨。突然响起一阵鞭炮声,惹得村子里一阵鸡鸣狗吠。
在监狱煤矿轮值零点班的村民老张,看到一幕从未见过的大场面:奔驰、宝马等三十多辆小车在监狱门口排成长队,一直接续到村口。起初,老张以为来了什么大人物,后来才得知,原来这些车辆只是来迎接一名叫“刘老五”的犯人出狱。 刘文义,绰号“刘老五”,被指控为吉林省辽源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2001年9月,在吉林省打黑除恶行动中,该组织被剪除,主犯刘文义一审被判20年,其时辽源各界无不拍手称快。
蹊跷的是,该案重审以及上诉、申诉后的审理中,刘文义刑期一改再改,由20年减至15年、10年,最后仅获刑5年。更令人吃惊的是,2004年底,刘文义竟然又出现在辽源街头——他在狱中通过“技术革新”获得减刑,只呆了三年便提前获得自由。
今年7月,吉林省委的一份批示,放在了该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案头。 [1] [2] [3] [4] [5] [6] [下一页]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