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通化市一位单姓市民,为臭豆腐申请的商标“莫闻味”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因该商标与香港歌手莫文蔚同音,引起人们对商标“傍明星”现象的关注和议论。 对此,记者采访了明星经纪人、学者和一些消费者。不少明星觉得只要不用自己本名做商标,“谐音”无伤大雅,但也有明星经纪人表示,会提前注册明星名字为商标以自卫;专家则认为,有些明星常借机炒作自己,才被“谐音”品牌傍上,所以也不必对此斤斤计较。
【现象】明星名字屡遭套用
据单先生出示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莫闻味”核定可使用的商品有:豆腐、豆腐制品、食用蛋白、食用油、牛奶制品等。
据悉,单先生一口气申请了四个商标。除了“莫闻味”,他申请的第二个商标名称叫“脏止依”,与艺人章子怡的名字谐音,可使用商品的分类则是清洁用品,而这个商标也刚刚获得批准。
记者查询发现,名字谐音被使用的名人不少。刘德华就遇到过“流得滑”修正液、谢霆锋多年前曾碰到了“泻停封”止泻药。此外,还有一大批明星名字的谐音被注册为商标,涉及药品、食品、卫浴等多个门类。
【明星反应】无实质影响,一笑置之
对于莫文蔚名字谐音被抢注一事,记者联系上了曾担任莫文蔚经纪人的支向理。他表示已听说抢注的事情了:“对这个事情,我们就是一笑置之,因为它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损害和影响。”
至于会不会采取法律行动,他也明确否认:“一是因为法律没有这样明确的条款规定别人不能用谐音,二来也没有这个必要。他们的商标只是谐音,并非艺人的本名。”另外,支向理还认为,明星应该乐观地看待自己名字被仿冒成商标,“是因为你红,才会有人去仿冒你,所以不用太过紧张。产品的质量有保障,不危险才是最重要的”。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