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审结一起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法案件,某检测公司因未经检验即出具88组样品检测报告,被吊销资质证书,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为建筑安全监管敲响警钟。
2022年4月,建设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发现,A检测公司一楼储藏间存放着涉及22个工程项目、13种材料的未检样品,其中88组样品未经检测已出具报告。公司总经理与技术负责人承认,其还擅自清理被封存的未检样品。尽管A公司于2022年6月发布内部处罚通告,但2023年9月,建设部门仍对其作出8万元罚款,并提请吊销见证取样检测专项资质。经行政复议维持处罚后,2024年6月,省住建厅最终吊销其检测资质证书。A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省住建厅作为资质颁发机关,有权作出处罚。现场勘察笔录、执法照片等证据证实A公司存在未经检测出具报告的行为,其虽事后翻供但无相反证据。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设定“吊销资质证书”未超法律范围,且该行为危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能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不属于轻微违法,吊销资质量罚适当,程序亦符合立案调查、听证等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保障建筑安全的关键防线。”法官指出,即便未造成实际危害,未检出具报告的行为也已触碰安全红线。《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立法初衷在于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检测机构必须以规范流程和责任意识筑牢防线,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埋下隐患。(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王晓迟 陈雨薇)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