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鼓楼法院联合鼓楼团区委、鼓楼区妇联、鼓楼区关工委,举办“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暨履职培训会,为聘任的11名“合适成年人”颁发证书。
据介绍,“合适成年人”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讯问和审判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在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的适格成年人。他们要始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当好未成年人的“临时家长”“知心朋友”,确保未成年人在讯问、审判中免受不当压力,合法权益不被侵害等。
下一步,鼓楼法院将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用好“合适成年人库”,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全力打造“小福榕”港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宗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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