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要担责吗?
近日,鼓楼法院审结一起网络拍卖合同纠纷案,对网络拍卖平台在交易中的角色和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为网络拍卖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司法参考。
2023年3月,甲银行在某网络拍卖平台发布一则工业房产竞拍信息。同年4月,乙公司成功竞拍并支付了相关费用。然而,由于该房产与其他产权存在“四至重叠”问题,乙公司无法完成产权变更,遂向鼓楼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银行退还拍卖款并支付违约金,网拍平台承担连带责任,退还服务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银行与乙公司之间为网络买卖合同关系。甲银行未尽到合理出卖人的披露告知义务,导致乙公司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支持乙公司解除合同和退还拍卖款的诉求,但驳回其关于违约金的请求,因乙公司未尽到合理尽职调查义务。
对于网络拍卖平台的责任,法院认为,根据网络拍卖平台的服务协议和实际履行情况,平台仅是网络竞价技术平台的提供者,并非拍卖法律关系项中的拍卖人。因此,网络拍卖平台对拍卖款的返还不负连带责任,且已完成竞价过程中的服务,不用退还服务费。
此案中,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的角色定位成为焦点。传统拍卖中,拍卖人需承担瑕疵披露等义务,但网络拍卖平台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并非拍卖活动的法定主体,其义务和责任一度存在“立法空白”。不过,2024年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填补了这一空白,明确了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根据上述指导意见,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应核验、登记平台内网络拍卖经营者的身份和拍卖许可等信息,完善专业审核能力和内控制度建设,加强违法违规交易的动态巡查和及时处置,为经营者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技术支持,并标记自营拍卖业务以确保拍卖相关当事人能够清晰辨认。
办案法官提醒,网络拍卖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均应依法诚信经营,自觉承担网络拍卖市场的主体责任。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职能部门也应加强网络拍卖监管协作,进一步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秩序,推动拍卖行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林春长通讯员 吴文俊 林倩)
- 客货邮融合 连江推进乡村物流寄递网络建设(2024-11-01 08:00:34)
- 外商投资企业“五年过渡期”近尾声!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重要提醒(2024-10-31 22:30:00)
- 11月1日起,13项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开始实施(2024-10-31 15:53:22)
- 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同城版块信息内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2024-10-31 10:02:26)
- 整治制造网络谣言等五类突出问题 中央网信办出手(2024-10-31 10:02:18)
- 侵占60余万元 公司高管落网(2024-10-31 09:07:25)
- 2024年全国网络普法行收官站在安徽合肥启动(2024-10-30 16:14:08)
- 家电纸箱竟是“隐形财富”?二手平台电视纸箱售价500元(2024-10-30 15:52:47)
- 中国加拿大直航增班即将启动(2024-10-30 11:03:38)
- A股主板市值退市标准调整为5亿 今起正式实施(2024-10-30 09:54:09)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