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6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依法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有效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打牢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制度基础。
草案共7章50条,系统规定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医疗保障法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同时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将成熟定型的改革成果明确为法律制度,对还需进一步改革的事项作出原则规定,留出改革探索空间;做好法律制度之间的统筹衔接,着重规定医疗保障的体系框架和基本制度。
记者:徐鹏航、彭韵佳
海报制作:徐鹏航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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